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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全民阅读工作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全民阅读“七进”示范点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2017-9-29 10:35:41      点击:

 福建省全民阅读“七进”示范点建设标准

(试行)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文化强省战略部署,落实《福建省全民阅读2017-2020年发展规划》,扎实推进全民阅读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加快建设书香八闽,省全民阅读工作组委会办公室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文化强省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提升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培育阅读习惯、激发阅读兴趣、提高阅读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崇尚阅读、热爱阅读、推广阅读的良好风尚,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二、基本原则

合理利用现有资源,广泛构建阅读平台;阅读形式灵活多样,阅读活动特色鲜明;成员参与阅读广泛,书香氛围纯静浓厚;阅读环境朴素简洁,阅读成效易于彰显。

三、建设标准

1.基础设施完备,服务优质高效

2.阅读形式多样,成员参与广泛

3.书香氛围浓厚,阅读环境优良

4.保障机制健全,基础工作扎实

5.阅读成效明显,社会美誉度高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全民阅读“七进”示范点建设,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是科学推进全民阅读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重要途径。各地各部门要把“七进”示范点建设作为大力推动全民阅读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全民阅读工作组织领导机构要充分发挥牵头组织、协调联络作用,指导相关单位,认真对照标准,紧密结合地区、行业实际,科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加强选点帮建。

2.建设成果运用。在各地各部门的推荐基础上,省全民阅读工作组委会办公室每两年将组织一次全省全民阅读工作“七进”示范点评选,并在省全民阅读重大活动平台进行授牌。对被确定为省全民阅读工作“七进”示范点的单位、家庭,省全民阅读工作组委会办公室将大力宣扬推广,重点指导帮建,并在文明创建测评中予以体现。

3.注重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和微信等各类宣传推广平台,大力宣传示范点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及时宣传推广先进典型,使社会各界“学有榜样、建有标准、赶有目标”,不断激发公众参与创建热情,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书香氛围。

 

附件:1.福建省书香机关示范点建设标准

      2.福建省书香校园示范点建设标准

3.福建省书香社区示范点建设标准

4.福建省书香乡村示范点建设标准

5.福建省书香企业示范点建设标准

6.福建省书香军营示范点建设标准

7.福建省书香家庭示范点建设标准

 

 

 

附件1

福建省书香机关示范点建设标准

建设项目

建设标准

一、阅读设施

 

1.设立机关阅览室(图书角、图书馆,含公共图书馆分馆),人均藏书量不少于20册(含与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订阅《人民日报》、《福建日报》等党报党刊不少于10种,年人均新增藏书不少于2册(含公共图书馆图书更新流转),出版物正版率100%。

2.建立数字化阅读平台,为干部职工提供数字化阅读服务

3.提供省、市全民阅读领导工作组委会推荐的好书。

二、阅读活动

 

 

1.参与“世界读书日·海峡读者节”、“书香八闽”读书月等省、市、县(市、区)全民阅读活动。

2.自办机关读书月或主题阅读活动。

3.组织阅读宣传省、市全民阅读工作组委会推荐的好书,自主开展向干部职工推荐好书活动。机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开设读书专栏,读书格言警句、公益海报成为机关环境布置亮点。

4.组织开展读一本好书、读书征文、读书心得交流、经典诵读等活动,培育机关读书月、机关讲坛等富有特色的阅读活动品牌。

5.组织机关干部积极参与省、市、县(市、区)书香家庭建设和推荐评选工作。

三、阅读成效

 

1.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在阅读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干部职工积极参加阅读活动,各媒介综合阅读率达100%以上,图书阅读率达80%以上。

3.有受到上级全民阅读工作组委会、机关党委宣传表彰的先进典型。

四、阅读保障

 

1.成立机关阅读活动领导组织,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

2.成立机关读书会或阅读兴趣小组。

3.制定实施书香机关建设计划。

4.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机关阅读设施、阅读活动所需经费要纳入机关预算统筹安排。

5.将干部职工阅读情况纳入干部职工年度考评制度和各级文明单位评选条件之一,建立健全机关阅读先进典型奖励机制。

6.培育机关阅读推广骨干力量,配备阅览室(图书角、图书馆)专兼职管理人员,自办或参加全民阅读推广人培训班。

 

 

 

 

 

 

 

附件2

福建省书香校园示范点建设标准

建设项目

建设标准

一、阅读设施

 

1.高校图书馆、中小学图书馆等级标准符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馆配出版物正版率100%。

2. 校园设读书廊道、橱窗,高校校园设书亭(店),中小学班级设图书角,教学楼宇设阅报栏(屏)。

3.设立电子阅览室,建立数字化阅读平台,提供数字化阅读服务

4.提供省、市全民阅读领导工作组委会和教育部门、共青团组织推荐的好书。

二、阅读活动

 

 

1.参与省、市全民阅读领导工作组委会和教育部门、共青团组织开展的读书活动,学生参与率不低于90%,设立校园读书节。

2.运用省、市全民阅读活动工作组委会和教育部门推荐的好书开展导读活动,自主开展有针对性的荐读导读活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播、报刊等设置读书专栏,读书格言警句、公益海报成为校园环境布置亮点。

3.组织各种形式的读书活动(每学期至少一次),如开设阅读讲座,开展经典诵读、书评、征文、演讲、辩论等活动。实时开展主题阅读活动,培育学校书香校园阅读活动品牌。

4.组织图书馆积极参与省级示范图书馆、最美图书馆推荐评选工作。组织学校师生积极参与省、市、县(市、区)书香家庭、阅读之星推荐评选工作。

三、阅读成效

 

1.学校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在书香校园读书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学生普遍参加书香校园读书活动,图书馆人均借阅册数、到馆次数符合教育部门制定的标准。

3.通过书香校园读书活动的开展,有效提升学生思想道德品质和科学文化素养、创新思维。有受到上级全民阅读工作组委会、教育部门宣传表彰的先进典型。

四、阅读保障

 

1.成立书香校园读书活动领导小组,并切实发挥作用。

2.成立学校阅读社团或阅读兴趣小组。

3.制定实施书香校园建设计划和措施,制定实施培育典型、奖励先进和激励创新的措施。

4.建立健全阅读经费保障机制,书香校园阅读设施、阅读活动所需经费要纳入学校预算统筹安排。

5.将阅读纳入相关课程和教学考核,开展阅读教育教学评估。

6.健全图书管理员队伍,加强专业化建设。健全阅读指导教师队伍,定期开展阅读推广人培训。

 

 

 

 

 

 

 

附件3

福建省书香社区示范点建设标准

建设项目

建设标准

一、阅读设施

 

1.设立社区书屋,有阅览室、阅报栏(屏)等设施,人均藏书量不少于2册,订阅《福建日报》等报刊不少于10种,出版物正版率100%,与县(市、区)图书馆、街道(镇)文化站通借通还。

2.建立数字社区书屋,提供数字化阅读服务

3.提供省、市全民阅读领导工作组委会推荐的好书。

二、阅读活动

 

 

1.自办或参与世界读书日·海峡读者节、“书香八闽”读书月等省、市、县(市、区)举办的读书活动,居民参与率不低于30%。

2.运用县(市、区)以上推荐的好书开展导读活动,自主开展有针对性的荐读导读活动。有受县(市、区)级以上宣传表彰的优秀阅读推广人,全民阅读格言警句、公益海报成为社区环境布置亮点。

3.有在本乡镇(街道)内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美誉度的阅读活动品牌。

4.开展书香社区、书香家庭等创建活动。

三、阅读成效

 

1.社区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在阅读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书香社区建设知晓率、全民阅读活动居民参与率超过60%。

3.群众对本社区阅读设施、资源、环境和服务的满意率,本社区阅读推广活动和宣传氛围的满意率,阅读提升个人能力素养、家庭生活品质和引领社会风尚的满意率超过60%,有受到县(市、区)级以上表彰的书香系列先进典型。

四、阅读保障

 

1.成立社区阅读活动领导组织,并切实发挥作用。

2.建有专业合作社读书会、亲子读书会、老年读书会等阅读组织。

3.制定实施书香社区建设计划。

4.社区每年安排专门经费,保证阅读活动需要,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建设阅读服务场所、阅读设施和支持阅读活动。

5.落实社区设有不少于1个政府购买宣传文化公益岗位的规定,社区书屋有专、兼职管理人员。

6.培育社区阅读推广骨干力量,发挥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五老”等志愿者的全民阅读领读者作用,自办或参加全民阅读推广人培训班。

 

 

 

 

 

 

 

 

 

 

 

 

附件4

福建省书香乡村示范点建设标准

建设项目

建设标准

一、阅读设施

 

1.设立农家书屋,有阅览室、阅报栏(屏)等设施,藏书量不低于2000册,年增加藏书量不少于50册。订阅《福建日报》、《农民日报》等报刊不少于5种,出版物正版率100%,与县(市、区)图书馆、乡镇(街道)文化站通借通还。

2.建立数字农家书屋,提供数字化阅读服务

3.提供省、市全民阅读领导工作组委会推荐的好书。

二、阅读活动

 

 

1.自办或参与世界读书日·海峡读者节、“书香八闽”读书月、“我的书屋·我的梦”等省、市、县(市、区)举办的读书活动,农民参与率不低于30%。

2.运用县(市、区)以上推荐的好书开展导读活动,自主开展有针对性的荐读导读活动。有受县(市、区)级以上宣传表彰的优秀阅读推广人,全民阅读格言警句、公益海报成为村环境布置亮点。

3.有在本乡镇(街道)内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美誉度的阅读活动品牌。

4.组织开展数字阅读活动,借助数字农家书屋开展同读(听)一本书等活动。

5.开展书香农村、书香家庭等建设活动。

三、阅读成效

 

1.村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在阅读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书香农村建设知晓率、全民阅读活动农民参与率超过60%。

3.群众对本村阅读设施、资源、环境和服务的满意率,本村阅读推广活动和宣传氛围的满意率,阅读提升个人能力素养、家庭生活品质和引领社会风尚的满意率超过60%。有受到县(市、区)级以上表彰的书香系列先进典型。

四、阅读保障

 

1.成立农村阅读活动领导组织,并切实发挥作用。

2.建有专业合作社读书会、亲子读书会、老年读书会等阅读组织。

3.制定实施书香农村建设计划。

4.村每年安排专门经费,保证阅读活动需要,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建设阅读服务场所、阅读设施和支持阅读活动。

5.落实村设有不少于1个政府购买宣传文化公益岗位的规定,农家书屋有专、兼职管理人员。

6.培育农村阅读推广骨干力量,发挥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五老”等志愿者的全民阅读领读者作用,自办或参加全民阅读推广人培训班。

 

 

 

 

 

 

附件5

福建省书香企业示范点建设标准

建设项目

建设标准

一、阅读设施

 

1.设立职工书屋,有阅览室、图书角、图书馆、阅报栏(屏)等设施,人均藏书量不少于10册,年人均增加藏书不少于2册。订阅《工人日报》《生活·创造》等报刊不少于10种,出版物正版率100%。

2.建立数字化阅读平台,提供数字化阅读服务

3.提供省、市全民阅读领导工作组委会推荐的好书。

二、阅读活动

 

 

1.参与世界读书日·海峡读者节、“书香八闽”读书月等省、市、县(市、区)全民阅读活动和各级工会举办的读书活动,职工参与率不低于30%。

2.组织阅读宣传省、市全民阅读活动工作组委会推荐的好书,自主开展向职工推荐好书活动。企业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播、报刊等设置读书专栏,读书格言警句、公益海报成为企业环境布置亮点。

3.组织开展读书征文、读书交流、读书讲座等活动,培育企业富有特色的阅读活动品牌。

4.组织职工书屋积极参与省、市、县(市、区)职工书屋建设和推荐评选工作。组织职工积极参与省、市、县(市、区)书香家庭建设和推荐评选工作。

三、阅读成效

 

1.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在阅读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职工积极参加阅读活动,各媒介综合阅读效达90%以上,图书阅读效达70%。

3.有受到上级全民阅读工作组委会、总工会宣传表彰的先进典型

四、阅读保障

 

1.成立企业阅读活动领导组织,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

2.成立企业阅读促进会、读书会或阅读兴趣小组。

3.制定实施书香企业建设计划。

4.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企业阅读设施、阅读活动所需经费要纳入企业预算统筹安排。

5.将职工阅读情况纳入职工年度考评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阅读先进典型奖励机制。

6.培育企业阅读推广骨干力量,配备阅览室(图书角、图书馆)专兼职管理人员,自办或参加全民阅读推广人培训班。

 

 

 

 

 

 

 

 

 

 

 

附件6

福建省书香军营示范点建设标准

建设项目

建设标准

一、阅读设施

 

1.设立连队(营、旅)图书馆(室),人均藏书量不少于20册(含与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订阅《解放军报》等报刊不少于10种,年人均新增藏书不少于2册(含公共图书馆图书更新流转),出版物正版率100%。

2.定期、定时开放图书馆(室),军营网站设置读书专栏。

3.建有电子阅览室、数字阅读平台,为干部战士提供数字化阅读服务

4.基层连队均建有阅报栏(屏),并及时更新内容,图书馆(室)与班排图书角(箱)流转更新图书,有流动图书车,能保障驻外训练官兵阅读。

二、阅读活动

1.围绕培育“四有”新一代革命军人,广泛开展“主题阅读日”“月读一书”等主题活动,组织“读书与梦想”演讲比赛、读书征文、读书成果展评和军地读书心得交流等活动。

2.积极参与省市县全民阅读日、读书节(月)等活动,培育富有军营特色的阅读活动品牌。

3.组织阅读部队上级机关和地方全民阅读领导小组推荐的好书,自主开展有针对性的好书推荐活动、“我最爱读的一本书”荐书活动,培养官兵良好阅读习惯,提高阅读水平。

4.定期与驻地图书馆开展“好书进军营”活动,组织文化界、艺术界名家深入对口共建的军队基层单位,举办“书香军营讲坛”,开展阅读指导和座谈交流,组织官兵与地方开展书香单位结对共建和全民阅读志愿服务活动。

5.定期开展军地两用人才培训,扎实开展基层单位(营、连、排、班等)书香军营建设活动。

6.读书格言警句、励志标语成为军营环境布置亮点,营区阅读氛围浓厚。

 

三、阅读成效

1.部队全面建设、阅读活动品牌、书香军营建设受到上级表彰。

2.官兵参与阅读活动、书香军营建设和综合阅读率达100%,年人均阅读图书10本以上。

3.通过书香军营读书活动的开展,帮助官兵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锤炼道德操守、提升思想境界,获取知识信息、开阔思维视野,提升能力素质、提高打赢本领。

四、阅读保障

 

1.成立书香军营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并切实发挥作用

2.军政主官和班子成员在阅读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3.建立健全阅读指导队伍,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党员、优秀士兵的领读者作用

4.基层连队建立阅读兴趣小组,开展阅读互助活动。

5.将书香军营建设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统筹安排。

6.建立健全目标管理制度,制定实施书香军营建设计划。

7.建立健全先进典型培育制度,选树一批基层书香建设先进单位、读书成才先进个人。

8.建立健全考评激励制度,制定实施奖励先进、促进创新的政策措施。

 

 

 

 

 

 

附件7

福建省书香家庭示范点建设标准

建设项目

建设标准

一、阅读基础扎实

1.家庭拥有书房(阅读空间)、书橱(书架),电脑等数字阅读终端。

2.家庭人均藏书不少于100册数,报刊订阅不少于2种。

3.家庭成员经常走进书店、图书馆、基层书屋和公益书吧等阅读场所,善于利用各类数字阅读资源。

4.人均各类阅读消费支出不少于300元/年

二、阅读氛围浓厚

1.有科学的读书计划安排。

2.家庭成员热爱读书,有浓厚的阅读兴趣。

3.有固定的阅读时间,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

4.亲子阅读、夫妻共读、陪伴老人阅读常态化,家庭成员读有所感、学有所获,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三、热心公益阅读

1.家庭成员积极投身公益阅读,主动参与阅读日、读书节(月)等各类读书活动。

2.积极参加读书会、阅读兴趣小组等公益阅读组织,传播科学知识,倡导先进文化,带动他人学习,发挥读书学习表率作用。

3.自觉参与文明创建、阅读推广、志愿服务等活动,作出积极贡献,在邻里、社区、村镇或工作单位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阅读成效显著

1.家庭成员有读书笔记、读书心得、读书博客,在媒体上发表阅读体会文章,或有受到县(市、区)级以上表彰的荣誉证书、奖牌、论著等阅读成果。

2.通过阅读,传承“爱”“敬”“诚”“善”文化,家教家规家风优良,家庭成员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上得到明显提升。

3.家庭成员有感人的“读书故事”,或有通过阅读改变生活成就梦想的“阅读事迹”,在学业创优、事业创新、就业创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家庭成员作为阅读先进典型被媒体报道过。